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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管局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2-05 04:50 文字:【 】【 】【
    摘要:近日,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化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 全县范围内在产在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大中小型餐馆、小餐饮、农家乐、饮品店等餐饮

      近日,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化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

      全县范围内在产在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大中小型餐馆、小餐饮、农家乐、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等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商、食杂店、特殊食品经营店等食品经营单位。

      红榜:依法取得许可证照,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加工经营场所硬件设施情况、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卫生状况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 版)》相关要求;“互联网+明厨亮灶”、风控平台、“查安康”智慧监管平台运用较好;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制度并有效落实;日常经营管理水平和安全状况在本区域或同类型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管理责任。

      黑榜: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或未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失效;生产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未按照规定着工作衣帽;当月受到消费者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私人物品摆放杂乱;清洗消毒不规范;未能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三防”设施不到位;未落实“文明餐桌”有关要求;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较多且屡督屡犯的。

      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每周发布1期。每期至少评出5家“红榜”及5家“黑榜”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包保干部和融媒体,对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和“随机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来评定纳入“红黑榜”名单,经县局评议后,通过新闻媒体和公众号公示曝光。

      对列入“黑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将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实施重点监管。除要求限期整改完善、符合条件外,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通报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由平台给予暂时下架、暂停线上外卖销售的惩戒,待整改完成再恢复线上销售资质。经督促拒不整改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关注监督“红黑榜”名单,发现有违反“红黑榜”评定标准的,可向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电线)。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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