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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护“舌尖安全”:《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今年6月起施行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1-28 00:36 文字:【 】【 】【
    摘要:中新网南京1月27日电 (徐珊珊)2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简称《条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中新网南京1月27日电 (徐珊珊)2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简称《条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80条,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突出特殊食品、网络食品的生产经营监管,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

      《条例》针对消费者高度关注、代表们热议的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作出规范,要求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建立销售记录、保存相关凭证;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评价制度;对网络食品配送和贮存提出明确要求。

      预制菜作为新兴业态,一头连着田间地头,一头连着消费者餐桌,其生产经营全程食品安全监管广受关注。《条例》对近年来发展迅速的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全程监管、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作出规定。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表示,大众对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的呼声很高,为回应社会关切,体现江苏“走在前”的责任担当,《条例》专设第六十八条,对预制菜食品安全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强全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分别将预制菜成品、原料纳入江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对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相互通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条例》还对校园食品安全作出相关规定。江苏是教育大省,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14351家。《条例》在已有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新增了两个方面的补充规定,强化责任意识、过程公开,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行食堂“明厨亮灶”,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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