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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市场监管报》刊登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1-27 03:22 文字:【 】【 】【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切实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合部门职责,调动辖区资源,推行四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切实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合部门职责,调动辖区资源,推行“四举措”工作法,以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为总基调,通过“摸法底数、分段实施、突出重点、协同会商”,全方位立体化筑牢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防火墙”。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对全市1120家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食堂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督促指导集中用餐单位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对照清单自查隐患,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通过落实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强力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实行校长(或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和广大用餐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承包经营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各单位以是否制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为切入点,督促指导各集中用餐单位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做到不培训不上岗。整治工作实行“闭环工作法”,对检查中涉及关键环节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将“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作为此次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抓手。对学校食堂、餐厅进行改造升级,制定学校食堂分级达标评估细则,逐一开展学校食堂达标验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落实季度检查的基础上,全年飞行检查的比例不少于30%。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业务培训、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制度。

      成立联合督查领导小组,制定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参考要点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清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作用,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对集中用餐单位做到落实责任、问题反馈、督促整改“三到位”,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商会,对督查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联合会商,研究解决。进一步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速从严从重处罚。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共同发力、初见成效。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检查集中用餐单位1120家,检查覆盖率100%。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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