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6月16日,河北省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04号。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中欧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日期:2023-03-17。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井市监处罚[2023]2003号;并向供货商所在地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了案件移送函。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井陉大年初一超市。购进日期:2023-03-18。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井市监不罚[2023]2009号;并向供货商所在地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了案件移送函。
产品名称:餐具套装。被抽样单位:井陉秀林天江饭店。购进日期:2023-05-09。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的该批餐具是在井陉矿区佳洁餐具消毒中心购进的,且履行了进货查验相关义务,不知道该批餐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向供货商所在地井陉矿区卫生监督所寄送了案件移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