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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疾控中心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提醒:警惕亚硝酸盐中毒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2-18 03:24 文字:【 】【 】【
    摘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身体健康,16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醒。 亚硝酸盐中毒是指摄入亚硝酸盐或其前提物质引起的中毒。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身体健康,16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醒。

      亚硝酸盐中毒是指摄入亚硝酸盐或其前提物质引起的中毒。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通常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味微咸,易溶于水,摄入0.3-0.5g既会引起中毒症状,1-3g会致死。亚硝酸盐及其前体物质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空气、水和食物中,胃肠功能紊乱的人群摄入含量过高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毒,多见于儿童。同时,亚硝酸盐也是国标中允许在肉制品加工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因此存在与食盐、碱面混淆而误食的风险。

      亚硝酸盐是一种氧化剂,经消化道吸收后,能使血红蛋白转化为高铁血红蛋白而失去携氧能力,同时还能抑制正常血红蛋白释放氧,从而引起组织缺氧。中毒的特征性表现为口唇、指甲等皮肤、黏膜呈青紫色,一般在食用亚硝酸盐1-3小时内发病,最短仅10-15分钟,最长可达20小时。 其他典型临床表现还包括:神经系统症状如头晕、头部肿胀、耳鸣、黑朦、乏力、怕冷、手脚麻木等,严重者发生呼吸急促、抽搐、昏迷;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1.谨慎购买熟肉制品和调味品。亚硝酸盐为食品加工业中常见的发色剂和防腐剂,广泛用于熟肉、肉灌肠、罐头等动物性食品的加工。一般为白色粉末或颗粒,易与食盐、面碱等调味品混淆。

      建议不购买、不食用来历不明或小作坊生产的即食熟肉或罐头食品;不使用没有标签的调味品进行烹饪。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需严格控制加工食品类别和用量,因此也不建议一般群众购买亚硝酸盐用来加工食品。

      2.蔬菜及时食用,切忌食用长期保存的剩菜。菠菜、大白菜、甘蓝、韭菜、萝卜、芹菜等常见蔬菜中含有大量硝酸盐,若存放温度过高,在硝酸盐还原酶作用下,硝酸盐可转化为亚硝酸盐。

      3.家庭自制腌制蔬菜要慎重。腌制蔬菜的工艺或储存方式不当也会引起细菌滋生并产生亚硝酸盐,一般蔬菜在腌制8-14天后亚硝酸盐含量达到高峰,20-30天后逐渐降低。

      4.避免将苦井水作为生活用水。部分地区地层中亚硝酸盐含量较高,井水因此出现苦味,长期饮用苦井水或使用苦井水进行烹饪也极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大、聚会活动密集是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时期。应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不宜一次性购买、制作过量食品,避免因摄入长期保存的剩菜剩饭引起的肠源性亚硝酸盐中毒。集体聚餐特别是农村宴席,要严格厨房人员管理,烹调须专人负责,不建议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更换调味品前要仔细核对食品标签,不使用没有标识或来源不明的调味品,避免误食误用。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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